Military certification
一、基本条件
1.承担武器装备论证、研制、生产、维修任务的单位或是与之配套的整机、部件、组件、器件和材料生产单位或是为武器装备进行试验、贮存、和工程试验的组织;
2.具有法人资格;
3.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、检验检测手段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;
4.建立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;
5.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三个月以上,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;
6.军标体系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,且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产或现场。
注明:军用产品也包括:硬件、软件、服务、流程性服务
二、申请条件
1、符合军队关于武器装备承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专业技术资格等有关资质要求。
2、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,检验检测手段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3、建立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。
4、建立并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3个月以上,且已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。
5、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,且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产。
6、企业应有相关装备主管部门或军事代表机构出具推荐意见。
三、申请流程
1、在单位内部按照《GJB9001C-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》进行贯标,建立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三级作业文件等相关文件,并宣贯、执行;
2、国军标质量体系有效运行,完成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;
3、填写《质量管理体系申请书》;
4、向第三方质量中心提交申请材料,质量中心审核同意后与申请单位签订合同书;
5、进行现场审查,初次申请单位审核分两个阶段进行,阶段审核主要涉及: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核,现场审核主要涉及了解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,确认审核范围及标准删减内容等,并与军方用户座谈。第二阶段审核是全部门、全产品、全过程、全要求覆盖的符合性审核。
6、现场审核有关材料结果经中心审批后发放证书。
四、证书样本(见图片)